查看过往金宇人报:
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26号
电话:(0471)3336223
传真:(0471)3336202
邮箱:stock@jinyu.com.cn
1、第一阶段—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
发布时间:
2008-1-15
浏览次数:
3073
5月至8月期间,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针对自查阶段工作安排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合理地分配。同时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公司各职能部室和分子公司对照公司治理有关规定及自查事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查找本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版权所有: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蒙ICP备05002278号
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26号 电话:0471-3336223 技术支持:
内蒙古国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