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内蒙古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和指示精神,本公司对此次治理专项活动所确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集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力争使公司独立性显著增强,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明显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广泛认同。
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成立了由公司董事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监事会主席担任副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总联络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部门,公司其他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密切配合并都参与到此项活动中。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